一、年度报告
(一)企业基本情况
无棣县芦家河子乡村供水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成立于2021年03月2日,取得了滨州市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91371623MA3W9HQC0D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注册资本为2064.49万元,实收资本2064.49万元。法定代表人:李新义,注册地址: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西小王镇芦家河子水库。
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:许可项目:自来水生产与供应;天然水收集与分配;建设工程施工;发电业务、输电业务、供(配)电业务;建筑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勘察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灌溉服务;土石方工程施工;机械设备租赁;建筑材料销售;水污染治理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;水利相关咨询服务;五金产品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(二)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
1、资产总额:截止2025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为8209.45万元。
2、负债总额:截止2025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6464.04万元。
3、所有者权益:截止2025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为1745.41万元。
4、收入:截止2025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为873.19万元。
5、成本费用:截止2025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为1254.80万元。
6、利润总额:截止2025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为-381.27万元。
7、上交税金:2025年度上交税金134.76万元
(三)董事会报告摘要
无
(四)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
2026年,山东黄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。审计表明,我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,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,不存在重大错报。
(五)本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
(1)收入预算金额:874.12万元;
(2)成本费用预算金额:1259.58万元;
(3)利润总额预算金额:-385.46万元;
(4)上交税金预算金额:123.18万元;
(5)投资预算金额:24.8万元。
(六)上一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
1、营业收入:预算业务收入为799.10万元,实际实现837.51万元,超出预算38.41万元。
2、成本费用支出:预算成本费用1288.82万元,实际发生1247.84万元,低于预算40.98万元。
3、利润总额:预算利润总额-498.72万元,实际利润总额-410.06万元,超出预算88.66万元。
4、投资金额:预算投资金额22万元,实际支出5.36万元,低于预算16.64万元。
上年度财务预算完成情况良好。
(七)社会责任的履行
(1)安全供水:建立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,设置保护区并定期巡查,防止污染。对原水、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进行高频次检测,确保水质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。供水区域用水质量得到保障,对改善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提供了有力保障。改善库区水生态环境,提高环境质量,减少环境污染;促进了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稳定。
(2)稳定供应:完善供水管网建设,配备专业抢修队伍和应急设备,确保供水稳定。
(3)服务优化:开通24小时客服热线,及时响应村民用水问题,为村民提供水费查询、缴纳、报修等便捷服务。
(八)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
无
二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
(一)有关重大决策
无
(二)有关重大人事任免
2025年3月31日聘用李新义为无棣县芦家河子乡村供水有限公司副经理(法定代表人)主持工作。解聘郭世盟的无棣县芦家河子乡村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、经理(法定代表人)职务。
(三)有关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
无
(四)大额资金的调动
无
三、履职待遇及有关业务支出情况
(一)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、使用、维修情况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,通讯、业务招待、差旅、国(境)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情况
企业领导人员未配备公务用车,也不领取车补,外出办公等使用业务车辆中的一辆。公司制定并严格履行《车辆管理制度》,规范车辆的使用和管理,由车队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、保养及维修。
(二)企业有关业务人员车辆使用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,通讯、业务招待、差旅、国(境)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情况
业务人员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、油料等费用支出8.53万元、通讯费0.76万元、差旅费3.93万元。
四、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
无